男子组织女主播网络淫秽表演219次,非法获利1109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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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讯(半岛晨报、39度视频首席记者佟亮) “10分钟40元不露脸,90元露脸!”河北阳原一男子张某化身“浪姐”,在网络上疯狂推广淫秽表演,短短一年介绍219次“裸聊”交易,非法牟利1.1万元。最终,法院一锤定音:判刑八个月缓刑一年,罚款2万!

1985年出生的张某自2022年9月起,在网络平台发布淫秽表演广告招揽顾客。有“客户”联系他,张某便向其介绍淫秽表演的价格、内容及表演者的照片等信息,收取淫秽表演费用后再联系淫秽表演者,淫秽表演者与“客户”进行色情淫秽表演后,再向淫秽表演者支付费用。

据多名涉案主播供述,“10分钟40元不露脸,90元露脸”,“客户”付款后,主播立即进行淫秽表演,结束后秒删联系方式。

一年时间里,张某介绍色情淫秽表演219次,从中非法获利11091元。
法院认为,张某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传播淫秽电子信息,获利11091元,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张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

河北省阳原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张某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张某退缴的非法所得11091元,依法予以没收并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