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东省林业局_林业要闻】
近年来,梅州市平远县深入开展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率先全面推行林长制,积极探索具有平远特色的森林资源管理新机制,全面开展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不断推动林长制工作走深走实。
强化顶层设计,统筹协调推进改革
平远县立足县域实际,积极先行探索,构建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工作专班并实体化运作,加强林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明确“明晰产权、有序流转、壮大产业、兴绿富民”总目标,全力推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落地见效。
明确改革思路,创新举措推动发展
平远县全力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探索,牢记嘱托、锐意改革,聚焦作答“林改四问”,持续拓宽“两山”转化路径,力争走出一条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有机统一的绿色发展新路。
依法明晰确定产权,完善集体林地“三权分置”制度,稳步推进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和经营权证发放工作。
盘活林地资源,推动“小林变大林”。鼓励林农通过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流转林地经营权,实现林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推行由“林地+林木”构成的“林票”机制,实现“林票折值交易”。
有偿使用资源,推行“矿山反哺林业”,形成生态修复的长效机制,推动林业产业发展。
坚持“政府推动、企业带动、农民参与、市场引导”的方针,按照“企业+基地+农户”的发展模式,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以农民增收、就业增加、企业增效为目标。
壮大林业产业,拓宽“两山”转化路径。优化产业结构,推动林业产业由低附加值向高附加值转变,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发展壮大林下经济、森林旅游、森林康养等新兴业态,提高林业产业的多元化和细分化程度。
完善政策体系,形成服务林改强大合力。整合林业、发改、财政、金融、自然资源等有关部门力量,制定扶持举措和政策,为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提供有力保障。
夯实改革基础,明晰产权激发活力
平远县先后启动多轮集体林改,充分利用丰富的森林资源,挖掘林地资源优势,帮助企业有序流转山林,大力发展油茶、梅片树、铁皮石斛、仿野生灵芝等具有平远特色的“四朵金花”及南药为主的林下经济产业,为深化集体林权改革打下坚实基础。
全县现有省级以上林业龙头企业14家,专业合作社12家,建成国家级林下经济示范基地2家,省级林下经济示范基地4家,省级森林康养基地2个,林下经济产值达25.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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