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半年江门火灾数同比下降3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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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5日上午,江门市消防救援支队召开全市上半年消防安全工作新闻发布会。江门市消防救援支队代理支队长周飞通报了2025年上半年消防安全形势。据悉,今年上半年江门火灾数同比下降30.43%,直接财产损失同比下降17.96%。

周飞介绍,今年上半年,全市共接警3767起,其中火灾扑救1088起,抢险救援579起,社会救助1388起,安保勤务63起,共出动队伍4989队次,出动车辆8174辆次、出动人员41706人次。随着消防救援队伍从单一火灾扑救向“全灾种、大应急”的综合性应急救援转变,抢险救援和社会救助警情已经占了73.2%以上。

江门市消防救援支队相关负责人出席新闻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火灾形势方面,全市共发生火灾1088起,其中建构筑物火灾482起,同比下降28.80%。直接财产损失770.52余万元,伤5人,亡1人,火灾数同比下降30.43%,直接财产损失同比下降17.96%。

从火灾类型看,建构筑物火灾居多,共发生482起,占火灾总数的44.30%。此外,户外火灾正在呈逐年上升的趋势,如户外植被火灾260起,占火灾总数23.90%;交通工具火灾148起,占火灾总数的13.60%。

从城乡分布看,镇区集市火灾较多,共发生火灾452起,占总数41.54%;城市市区发生火灾278起,占总数16.08%;县城城区发生火灾182起,占总数16.73%。

从火灾原因看,引发火灾较多的有三类原因。一是电气故障引起火灾444起,占总数40.81%;二是吸烟引起火灾233起,占总数21.42%;三是生活用火不慎引起火灾228起,占总数20.96%。

周飞指出,近年来江门市电动自行车火灾以及涉及动火作业、可燃材料装修的场所火灾形势较为严峻。去年以来,江门消防会同应急、公安、住建部门,牵头开展电动自行车、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和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今年上半年全市共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23起,同比下降46.51%;动火作业引发火灾2起,同比下降71.43%。

江门市消防救援支队综合指导科科长魏聪、副科长刘锋、火灾专项治理办公室负责人陈丽华也出席发布会。并分别就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和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和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消防部门提高执法服务质量,规范行政执法的具体举措、消防部门如何优化营商环境,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等问题答记者问。同时,发布会上,还解读了《重大火灾隐患判定规则》。

广州日报记者提问:

今年江门市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被纳入2025年政府十件民生实事,请问该工作进展如何?另外,江门市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当前还有哪些问题亟待解决?

江门市消防救援支队火灾专项治理办公室负责人陈丽华:

今年年初,江门市人大第十六届五次会议将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纳入2025年政府十件民生实事,计划年内新增7万个充电插座,截至6月底已建成38146个,完成54.49%,进度符合预期。

目前,江门市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各项重点任务稳步推进中,但仍有一些薄弱环节需解决:

一是停放充电设施建设仍有缺口。全市1058个既有小区中,已建成集中停放充电场所的788个,达配建比要求的仅681个,供给与需求仍有差距。

二是已建成集中停放充电场所存在不规范问题。部分未按要求进行分组停放和防火分隔,一旦发生火情极易蔓延,安全风险突出。

三是违规停放充电屡禁不止。今年各县(市、区)专班联合检查仍发现 “进楼入户”“飞线充电” 781 起,常态化监管需加强。

四是非法改装未彻底根除。今年交警部门查处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上路880宗,仅6月就捣毁4个非法改装窝点、查获19辆车,黑色产业链需持续整治。

下一步,市专班将坚持问题导向,统筹各方协同发力,加快补齐短板,确保年内实现预期目标,守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羊城晚报记者提问:

今年开展的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和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有哪些重点任务?

江门市消防救援支队火灾专项治理办公室负责人陈丽华:

关于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整治行动,主要是针对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医院、学校、养老院等人员聚集的室内场所动火作业安全。将从“严格落实动火作业安全主体责任,严格限制使用、营业期间动火作业,严格审批备案,严格单位内部审批制度,严格持证上岗,严格动火现场管理,强化监管执法,强化警示曝光和举报奖励,强化动火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强化标准约束和信息化手段应用”等十个方面重点推进整治工作。

关于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主要针对房屋市政工程建筑墙体和冷库、室内冰雪场馆所使用的保温材料。将重点整治“生产流通环节产品质量问题、质量评价失准失真问题、施工环节违规违章问题、既有建筑外墙保温材料安全问题、冷库和室内冰雪场馆安全监管问题、溯源追责力度不够问题”等六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南方日报记者提问:

请问消防部门在提高执法服务质量,规范行政执法工作方面有哪些具体举措?

江门市消防救援支队综合指导科副科长刘锋:

主要是从以下几个方面推进这项工作:

一是严格落实消防行政执法责任制,及时梳理消防监督检查事项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落实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的监管机制,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开消防监督抽查计划及检查结果。

二是规范消防监督检查标准和程序。我们要求消防执法工作必须严格按照消防监督检查形式的要求,依据法定程序和内容开展,做到适用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准确,程序规范合法。

三是建立多种执法监督渠道,我们通过召开座谈会、设立公众意见箱、开通执法评议专线电话、聘请监督评议员等多种方式拓宽群众的监督渠道,及时让群众了解消防救援机构廉洁规范执法的情况。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采取多种措施抓好消防行政执法工作,强化执法监督力度,提升执法效能,确保行政执法工作于法有据、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精准高效。

江门日报记者提问:

请问在当前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求的背景之下,消防部门是否有制定相应的便民利企措施?

江门市消防救援支队综合指导科副科长刘锋:

目前,主要措施包括有:

一、严格控制消防监督检查频次。制定并公开了消防检查计划,明确对同一检查对象的检查频次一年内不超过两次,检查时间间隔至少六个月,防止随意检查、乱检查等现象发生。

二、接受企业单位预约,上门开展消防技术指导服务。可以依单位申请开展消防技术指导服务,采用辅导、提醒、建议、示范等方式,对单位消防管理、宣传培训、巡查检查、隐患整改等予以指导。

三、推行柔性消防执法。对符合《广东省消防行政执法免强制清单》的相关情节轻微或者没有明显社会危害的行为,均按照相应的情节做不予处罚或不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处理。

目前,正在积极做好更符合江门市实际情况的便民利民措施政策的出台工作,以期进一步优化江门的消防法治营商环境,为江门的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江门市广播电视台记者提问:

近期注意到《重大火灾隐患判定规则》有新的调整并且即将实施,能否简要解读一下?

江门市消防救援支队火灾专项治理办公室负责人陈丽华:

新的《重大火灾隐患判定规则》将于今年11月1日施行,它构建了一个更为科学、精准的判定体系,为及时采取整改措施提供有力依据,推动消防安全管理向“事前预防”转型,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调整:

一是名称与框架的优化。名称从“判定方法”改为“判定规则”,更强调判定过程的系统性和全面性;删除了“判定原则和程序”章节,简化了判定流程,强化了结果导向。

二是术语与定义的更新。删除了界定不明确、易引发争议的“重要场所”等术语;新增了儿童活动场所、老年人照料设施、劳动密集型企业、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等术语及定义,明确了其特殊安全要求,提升了判定工作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三是直接判定要素的扩展。数量从10项增至30项,覆盖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冷库、厂房仓库、住宅建筑、高层建筑、人员密集场所等六大类场景;新增了电动自行车停放、高层建筑幕墙防火封堵、多产权建筑责任划分等重点要素,广泛涵盖各种可能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场所和情况。例如,新增的重点要素:住宅架空层电动自行车停放区未与疏散通道防火分隔,多产权建筑未明确消防安全管理职责;新业态储能电站与电池场所防火间距不足、无事故通风或灭火系统;儿童活动场所未独立设置安全出口、医院病房楼避难间不合规等,均可直接判定为重大隐患。

四是综合判定要素的精准。数量从39项减至35项,对防火间距、防火分隔等关键要素的判定标准进行了调整,进一步降低了隐患容忍度。例如,防火分隔方面,由原来的防火门、防火卷帘损坏数大于总数50%方可判定变为损坏即判定;电动自行车方面,新增住宅架空层停放区防火分隔,明确“未分隔即隐患”。

五是管理责任的强化。明确多业态混合场所需统一管理消防设施和通道,规范动火作业,将未编制或未定期演练应急预案纳入综合判定要素。

六是豁免情形的补充。对因消防技术标准修订引发的历史遗留问题,已停产停业且无现实火灾风险的场所,能立即整改且当场消除的隐患等三种情形,不再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

文、图 | 记者 陈卓栋 通讯员 江消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