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一地公布招生方案!各校招生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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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山县教育局

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改革,规范招生秩序,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阳光招生”政策,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确保全县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完成,根据省、市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招生原则

(一)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市教育局有关规定,县域内的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划片入学规定,推进义务教育免试相对就近入学全覆盖。残疾儿童根据不同残疾程度采取随班就读、特教学校就读和送教上门等方式。学校不得采取各种形式的考试、考核、测试组织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严禁将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二)县教育局根据生源分布和学校布局、校园规模等情况,为每一所城区学校合理划定招生片区范围,确保划片相对就近入学全覆盖;乡镇中学招生范围即乡镇行政辖区范围,乡镇小学招生范围具体由学区负责调控。划定的片区在保持相对稳定的前提下,根据学校实际承载能力,实行动态管理,合理、适时进行小范围调整,实现各中小学服务范围内生源相对均衡。各中小学要严格按照划定的范围招生,除符合国家规定、依规调剂外,不得招收辖区外的学生。

(三)申请入学的适龄儿童所提供的证件必须真实有效,一旦发现弄虚造假将取消学生报名资格,退回原籍并追究相关造假人员法律责任。

入学条件


(一)城区学生

1.在报名学校所属片区内有户(户口迁入时间截止至2025年6月25日前)有房(自购房、自建房)且实际居住。

2.房产证与户口本(或居住证)信息一致,一套住房只安排一个学位,一胎多孩或多胎子女家庭除外。

(二)进城务工及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依照《沧州市教育局关于转发<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精神,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制度,即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在城区实际居住并办理居住证的进城务工及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资格,以“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就业”为基本条件,主要依据为:来城区务工的父母双方及随迁子女,持有在公安部门办理的居住证(居住登记凭证无效),随迁子女及父母的居住证地址与城区实际居住地址一致。在城区经商的,要有2024年12月31日前办理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

(三)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沧州狮城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城区学校招生程序


(一)线上登记报名

1.所有适龄儿童少年,证件齐全的只需要在线上提供学生及家长身份证号、房产证编号等信息进行注册,即可关联相关单位数据,网上核验。特殊情况线上不能核验通过的,需在线上登记取得报名编号后到片区学校进行线下审核。

2.报名时间

小学:2025年7月21日—7月25日

初中:2025年7月25日—7月29日

(每天上午8:30—下午5:30)

3.报名平台:“智慧沧州”小程序“智慧升学服务平台”模块(请大家关注“盐山教育”公众号,具体报名流程将近日发布)

(二)线下资料审核

1.未通过大数据核验的家长会接到报名平台的短信通知,请家长收到通知后带报名编号和所有报名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到所属招生范围学校进行线下审核,所有证件需使用平台现场核验。学生一旦在一所学校报名成功后,不能到其他同类学校重复报名。

2.审核时间

小学:2025年7月29日-7月30日

初中:2025年8月 2 日-8月3 日

(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三)新生资格审核

1.家访审定

学校不定时进行家访,通过实地家访查看学生与报名信息是否相符。

2.信息核查

各学校对招收学生信息再次进行核查,核查结束后将学生名单信息上报教育局进行复查。

3.发放入学通知书

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通知将通过招生服务平台短信通知家长领取。

(四)咨询受理

在招生期间,城区所有学校均安排一名熟悉招生工作人员在学校指定地点接受咨询并进行指导,并保证校内咨询电话畅通,同时委派另一名熟悉招生工作人员在教育局西院一楼大厅接受咨询。






招生对象和招生范围






(一)城区中学

1.招生对象

截止到2025年6月25日,具有盐山户籍,在各招生区域有房(自购房、自建房)且实际居住的六年级毕业生。

注:①三中、六中、七中、联合学校为寄宿制学校。非盐山户籍进城经商务工(含自购房)子女到第五中学报名,同时需提供父母双方及适龄子女2025年6月25日前的居住证(居住登记凭证无效)。

②盐山镇、边务镇及孟店镇辛霞线以北区域不属于进城经商、务工范围。

2.招生范围

(1)第二中学:①千童大街以东、海泊路以北、平津大街以西、北二环以南合围区域内自购房、自建房居住的盐山籍六年级毕业生;②千童大街西侧临街居住且与第二中学邻近的、后刘村户籍六年级毕业生。

(2)第三中学:①徐福路以南、千童南大街新区段以东城区区域内自购房、自建房居住的盐山籍六年级毕业生;②韩桥小学、育红小学辐射村户籍六年级毕业生;③原孟店二中片区的六年级毕业生可自主选择第三中学(满足本村户籍一年)和孟店中学;④尹刘、东西孙村户籍及凤凰路以南区域内进城经商务工租房盐山户籍家庭的六年级毕业生。

(3)第四中学:①千童大街以西、北二环以南、海泊路以北、平安大街以东合围区域。②西三里片、红庙片、崔庄、祁庄、白庄、毛庄、范庄等村户籍的六年级毕业生。③天泰阳光小区。

(4)第六中学:①平安大街以东、海泊路以南、徐福路以北、平津大街以西合围区域内自购房、自建房盐山籍六年级毕业生。②徐福路以南、千童南大街以西、庆云路以北城区区域内自购房、自建房盐山籍六年级毕业生。

(5)第七中学:①东外环以西、凤凰东路以南、平津大街以东、徐福路以北合围区域内自购房、自建房盐山籍六年级毕业生。②庆云路以南、千童南大街以西城区区域内自购房、自建房盐山籍六年级毕业生。③后王中心小学片区和曾庄中心小学片区所辐射村户籍(一年及以上)的六年级毕业生。

(6)联合学校:北二环以南、东外环以西、凤凰东路以北、平津大街以东合围区域内自购房、自建房盐山籍六年级毕业生及凤凰路以北区域内经商务工租房盐山籍家庭六年级毕业生。

(二)城区小学

1.招生对象

年满6周岁(截止到2025年8月31日)的适龄儿童。①截止到2025年6月25日,具有盐山户籍在城区实际居住(含自购房、自建房、务工经商租房)家庭的适龄儿童到片区内小学报名;②非盐山籍在城区实际居住(含自购房、自建房、务工经商租房)家庭的适龄儿童到指定学校就读,千童大街以东到吴庄小学报名;千童大街以西到西三里小学报名;泰安路小学片区内非盐山籍适龄儿童到泰安路小学后王校区报名。报名时须持监护人双方、随迁子女本人于2025年6月25日前在公安部门办理的居住证(居住登记凭证无效)。

注:盐山镇、边务镇及孟店镇的辛霞线以北区域不属于进城经商、务工范围。

2.招生范围

(1)新华小学:靖远路以北、平安大街以东、北二环以南、振华大街以西合围区域内(不含西门外招生范围)自购房、自建房家庭居住的及经商务工盐山籍家庭的适龄儿童。盐山镇相关村的适龄儿童按往年惯例到对应学校报名。

新华小学后刘分校:后刘村、杨红庙、姜红庙村户籍的适龄儿童。

(2)联合学校:靖远路以北、振华大街以东、北二环以南、东外环以西合围区域内(不含东门外招生范围)自购房、自建房居住及在本区域务工经商盐山籍家庭的适龄儿童。盐山镇相关村的适龄儿童按往年惯例到对应学校报名。

(3)实验小学:①平安大街以东、凤凰路以北、平津大街以西、靖远路以南合围区域内自购房、自建房居住及在本区域务工经商盐山籍家庭的适龄儿童。②凤凰路以南、振华南大街以东、徐福路以北、平津大街以西合围区域内自购房、自建房居住及在本区域务工经商盐山籍家庭的适龄儿童。盐山镇相关村的适龄儿童按往年惯例到对应学校报名。

(4)泰安路小学:凤凰路以南、千童南大街以西、庆云路以北所辐射的城区区域内自购房、自建房居住及在本区域务工经商盐山籍家庭的适龄儿童。盐山镇相关村的适龄儿童按往年惯例到对应学校报名。

(5)凤凰路小学:①振华南大街以东,徐福路以南城区区域。②平津大街以东,靖远路东延线以南、东外环以西、徐福路以北范围内自购房、自建房居住及在本区域务工经商盐山籍家庭的适龄儿童。盐山镇相关村的适龄儿童按往年惯例到对应学校报名。

(6)迎宾小学:①庆云路以北,千童南大街以东,凤凰路以南,振华南大街以西范围内自购房、自建房居住及在本区域务工经商盐山籍家庭的适龄儿童。②庆云路以南,千童南大街以西,平安大街以东城区范围内自购房、自建房居住及在本区域务工经商盐山籍家庭的适龄儿童。③尹刘村、东孙及西孙村户籍的适龄儿童。

(7)东门外小学、西门外小学按照往年招生办法自主招生。




















在今年的招生工作中,盐山县教育局将以“阳光招生”“高效办成一件事”为目标,进一步优化入学办理流程,强化线上线下协同办理,实现入学报名线上“一网通办”、线下“只跑一次”,让数据多跑路、家长少跑腿,用心用情办好人们满意的教育。


盐山县教育局

2025年6月30日


附:盐山县城区各中小学招生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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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盐山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