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东港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制造、销售、焚烧封建迷信殡葬祭祀用品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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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净化大气环境,摒弃陈规陋俗,倡导文明祭祀新风,提升人居环境质量,依据《辽宁省殡葬管理实施办法》《丹东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就全市禁止制造、销售、焚烧封建迷信殡葬祭祀用品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禁止非法制造、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祭祀用品;禁止流商散贩在道路两旁、市场周边和街路交口等地点,非法经营封建迷信殡葬祭祀用品。

二、禁止在城市道路、公园、广场、街路交口、小区等公共场所焚烧纸钱、冥币、纸(绢)扎实物等封建迷信殡葬祭祀用品。

三、全市各类公墓全面禁止焚烧封建迷信用品,殡葬场所禁止封建迷信殡葬用品入内。

四、倡导鲜花祭祀、植树祭祀、网络祭祀和集体公祭等文明低碳祭祀方式。

五、对于在城市建成区内露天焚烧和占道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祭祀用品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进行查处。

六、对于制造、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由民政部门会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查处。

七、街道(乡镇)、社区(村)工作人员进行包保巡查,劝阻焚烧封建迷信殡葬祭祀用品行为。

八、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行为,任何单位或个人有权劝阻和举报。

九、对违反本通告、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处罚;构成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由消防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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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举报殡葬场所内违规焚烧行为:0415—7147734(市民政局)

3、举报殡葬场所外违规焚烧行为:0415—7138012(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举报制造、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行为:0415—7125315(市市场监管局)

十、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东港市人民政府

2025年3月27日

(二三里编辑 项雪、通讯员 郭庆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