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世贸外滩新城小区2期9栋的住户曹女士向“紫牛问政”平台反映,其居住的9栋一楼和二楼要改成养老机构,认为改变了房屋用途,不合规,并且装修严重影响了业主的生活和安全。4月10日,扬子晚报记者现场进行了探访。
质疑:
“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选址是否合理
当天上午,扬子晚报记者来到了世贸外滩新城小区,投诉涉及的9栋就位于小区的北门处,业主可由北门进出小区。北门外侧另有一条通道,通往9栋的一层二层区域。记者现场探访时看到,一二层有施工人员进出,正在装修。“我们9栋一共有4个单元、588户。”曹女士告诉记者,9栋有55层,属于超高层住宅小区,养老机构选址在这里并不合理,此外也会给安全带来很大压力。
记者随后联系上了世茂外滩新城小区所属的鼓楼区下关街道,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此前已经向业主解释,一层建设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约670平米)和家医工作室,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成后由专业服务机构管理,服务内容有老年助餐、助浴、棋牌活动、日间照料等,不设置住宿床位,不提供住养服务,并不是业主理解的“养老院”。

世贸外滩新城小区2期9栋正在施工的区域
担忧:
是否会改变房屋用途?是否要业主同意?
现场探访时,记者在施工区域的外墙上看到了张贴的“关于世贸二期9号楼居民代表问题的回复”,针对居民提出的疑问:开办该中心是否要经过9号楼居民同意;该中心是否存在占用公共通道的现象,以及外部人员借道进入小区的隐患;该中心是否只服务于世贸二期居民;该中心是否符合4A级养老机构的消防条件,以及日间照料是否摆放床位等进行了回复。
回复中提及,9号楼一、二层不是住宅,产权人为下关街道办事处,其规划用途为“公共设施(社区)”,该房屋用途并未变更,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也非商业,属公益性质,符合原先规划用途,所以并不需要额外专门征求9号楼业主的同意。此外,9号楼一、二层具有独立进出口,紧急消防通道也为独立设置,与三层以上住宅不共用。

外墙上张贴有“关于世贸二期9号楼居民代表问题的回复”
街道回应:
居民养老服务的现实需求很大
扬子晚报记者从世贸外滩新城小区所属的唐山路社区获悉,世茂外滩新城小区自2013年开始陆续交付,小区居民户数共6174户。唐山路社区除世茂外滩新城小区外,还包括张家圩小区、百合华府等,户籍数为6898户,整个社区总户籍人口为18280人,其中60岁以上居民数为4519人,16岁以下居民数为3103人。目前社区无其他老年人服务场所和设施,无法满足老年居民的助老、助餐、娱乐等需求。
“我们此前也邀请部分居民实地参观了南京周边街道和高层居民楼一楼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环境设施、管理运营模式。”下关街道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居民养老服务的现实需求很大,而对建设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有相应的标准,能选择合适的位置是挺不容易的,同时也希望居民能够“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对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给予更多的理解与支持。

世贸外滩新城小区2期9栋正在施工的区域
律师认为:
根据“回复”,符合南京相关规定
就居民提出的疑问,记者采访了江苏新高的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马广路律师。马广路律师介绍说,《南京市养老服务条例》《南京市公共设施配套标准》均对社区配套建设卫生服务中心、居家养老服务站等做出了明确要求和规定。
《南京市养老服务条例》明确,鼓励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利用闲置的厂房、村办学校、公共设施、集体用房等,设置或者改造为养老服务设施。利用现有闲置厂房、社区用房、城市经济型酒店、办公用房等房产,以及集体用房等集体建设用地场所设置养老服务设施的,在市人民政府规定的过渡期内可以暂不改变房产性质,按照规定申办消防设计审核、验收或者备案手续。条例还明确,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需要,建设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对下指导等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机构,在社区层面建立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助餐助行、精神慰藉、紧急救援等服务。
马广路律师说,从下关街道公示的“回复”来看,将该两层公共设施用房具体明确作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薛玲
校对 陶善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