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籍撷英,含英咀华。
《谷梁传》,又称《谷梁春秋》,“春秋三传”之一,相传为战国时期齐国人谷梁赤所作,传承自子夏门人。全书以鲁国史实为主,按照《春秋》经文的编年体顺序,对公元前722年至前481年间的历史事件进行逐年注释和义理阐释。
相异于《左传》的史实记载和《公羊传》的政治讽谏,《谷梁传》以简洁庄严的语言和深刻的礼法义理著称,具有鲜明的经学特点与独特的艺术风格。
《谷梁传》的主要内容
《谷梁传》以语录体和对话文体注解《春秋》,采用自问自答的方式解说《春秋》的旨意,有着明显的尊王思想,强调礼乐教化,力主仁德之治。是研究儒家思想从战国时期到汉朝演变的重要文献。
注解经文彰显礼义
《谷梁传》紧紧围绕《春秋》经文进行解读,尤其强调经文中每一个用字用词背后的政治意图与道德判断。例如“大夫曰卒,正也。不曰卒,恶也。”通过字词的细微差异,传达褒贬善恶之意。这种注解方式,体现了儒家以礼义为核心的历史观。
重礼轻权褒德贬恶
《谷梁传》的价值观突出表现为“尊王黜霸”“礼制天下”的理念。它不注重对事件本身的细节描述,而重在揭示事件是否合乎礼义。比如,《谷梁传》对诸侯争霸行为多持否定态度,强调应由周天子主导天下秩序;对臣弑君、子弑父等违伦悖礼之举,予以严厉斥责。这种注解方式反映了春秋时期礼崩乐坏的现实,也体现出儒家“以经扶世”的治国理想。
注重义理 忽略细节
与史学意味浓厚的《左传》不同,《谷梁传》不重视史实细节的还原,而重视事件背后的礼法意义。许多章节经文寥寥几字,谷梁氏也不展开叙述,而是通过分析名分、称谓、字词使用等,来表达道德判断。例如对“齐侯伐我北鄙”的分析,不在战事本身,而是指出齐侯违反礼制,讨伐鲁国无名。
结构严谨文辞简约
《谷梁传》按年编排,每年有经文原文与传文解释,传文大多简短而富含义理,有时只对经文一个字作出解释,指出其特别用意,如“曰卒,善终也;曰死,非善终也”。这种结构体现出高度的形式美,也体现了儒家对文字精义的高度重视。

《谷梁传》的艺术特色
《谷梁传》虽为经传体著作,偏重义理,但其语言艺术、结构安排和思想表达形式,依旧展现出丰富的文学性和独特的艺术魅力。
微言大义 寓理于字
《谷梁传》以《春秋》为基础,经文简约甚至隐晦,而传文则通过解释这些“微言”,揭示其中“大义”。例如,“公薨于路寝”,《谷梁传》便指出此句书“薨”而非“卒”,暗含合乎礼法的意义。通过这样的微妙分析,它赋予简短文字以丰富的政治道德内涵,体现出中国古典文献中高度抽象化的表达风格。
语言凝练 庄重肃穆
《谷梁传》的语言极其简洁,每一字皆有讲究,不事铺张修辞,体现出典雅端庄的风格。传文多为议论体,语气严正,如“此之谓不义”“是以不书”等,富有判决意味。这种语言风格形成了强烈的道德威压感,使读者在阅读中产生敬畏之情。
形式工整 结构统一
全书结构严谨、编年有序,每年先列经文,再附传文,始终如一。这种工整的编排,使得《谷梁传》具有极高的可读性与教学价值。其对经文的解析方式也高度统一,如“何以书?”“其……何也?”等设问方式反复出现,形成独特的修辞节奏。
善用设问 引导思辨
《谷梁传》的传文多以设问为主,读者仿佛参与一场对经典的探讨。例如:“其不称公子何也?贬之也。何为贬之也?与于弒公,故贬之也。”这种“问—答”结构不仅清晰明了,而且启发思考,体现出儒家教学“启发引导”的传统。这种艺术手法使抽象的义理更容易被接受和理解。
寓言于礼 借史明道
《谷梁传》虽表面上是历史注解,其实是通过对历史事件的道德评判,向读者传达儒家的核心价值观——忠、孝、仁、义、礼。它通过选择性的评判和解释,使历史成为“资政之书”,不仅记录历史,更借以“垂训后世”。这也是其艺术与思想统一的表现。

为便于直观理解,举例如下:
1、(隐公元年)夏,五月,郑伯克段于鄢。
克者何?能也。何能也?能杀也。何以不言杀?见段之有徒众也。段,郑伯弟也。何以知其为弟也?杀世子,母弟目君,以其目君,知其为弟也。段弟也,而弗谓弟;公子也,而弗谓公子,贬之也。段失弟之道矣,贱段而甚郑伯也。何甚乎郑伯?甚郑伯之处心积虑,成于杀也。于鄢,远也。犹曰取之其母之怀中而杀之云尔,甚之也。然则为郑伯者宜奈何?缓追逸贼,亲亲之道也。
郑伯克段于鄢的故事前文已有解说。《春秋》的记载,加上后人添加的标点也不过12个字符,但在《谷梁传》里却有这么多的弯弯绕,相信如果没有“传”,今人绝对如看天书。当然啦,要想真正知道这一事件的前因后果,那必须读《左传》。
2、(隐公二年)冬,十月,伯姬归于纪。
礼,妇人谓嫁曰归,反曰来归。妇从人者也,妇人在家制于父,既嫁制于夫,夫死,从长子。妇人不专行,必有从也。伯姬归于纪,此其如专行之辞,何也?曰:非专行也,吾伯姬归于纪,故志之。其不言使,何也?逆之道微,无足道焉尔。
与现在不同,古代妇人出嫁曰“归”,回娘家曰“来归”。笔者很长一段时间想当然地认为“归”是指妇女回娘家。
还有,后文说“妇人在家制于父,既嫁制于夫,夫死,从长子。”这应该就是“三从四德”中“三从”的雏形。而且,彼时贵族妇人不能独自出行,必须有随从。
3、(桓公三年)九月,齐侯送姜氏于讙。
送女,父不下堂,母不出祭门,诸母兄弟不出阙门。父戒之曰:“谨慎从尔舅之言。”母戒之曰:“谨慎从尔姑之言。”诸母般申之曰:“谨慎从尔父母之言。”送女踰竟,非礼也。
由此可见,贵族嫁女讲究蛮多的,多送几步,都可能是不符合礼制。
(大众新闻记者 武宗义)